日前,金寨海创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报的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1597万元全额到账。据悉,本次取得的补贴资金为2016年1月份至2018年1季度的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全程申报工作历时两年多,体现了国家对海螺创业环保技术和金寨海创公司管理的高度认可,为海螺创业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板块其他兄弟企业争取电价补贴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发票、银行到账回单
一直以来,金寨海创秉承海螺创业金寨海创秉承海螺创业“为人类未来创造美好家园”的理念,高度重视企业环保工作,积极落实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示范推广作用,为地方社会、经济、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1月,金寨海创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投产。投产后,公司每月上网电量只能按照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发电价格结算,未能兑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文件要求,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目录。公司第一时间与安徽省物价局联系,主动与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对接,着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申报工作。因国家财政部2016年1月25日《关于申报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要求,截止2015年2月份并网发电的项目可以申报纳入项目库,公司只能等待下一批次。
2017年3月13日,国家财政部《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的通知》出台,公司第一时间将申报材料递交给县发改委,并跟踪督促逐级上报。同时,按照国家能源部门要求,立即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申请注册开通公司账号,并按要求完善项目信息、上传申请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相关材料、填写月度生产运行情况,并通过了网上审核,最终书面批复文件于2018年6月11日在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建〔2018〕250号),金寨海创成功纳入补贴目录。
纳入补助目录申报材料
纳入补助目录文件
获取纳入补助目录后,公司立即与安徽省物价局对接补助资金申报事宜,按照要求收集准备2016年1月-2018年3月期间电费结算表、垃圾对账单、垃圾处置费回单及垃圾处置协议等一系列材料。对于部分月份存在按照进厂垃圾折算并网电量超过280kwh/t,超过部分不能享受电价补助,公司积极与省物价局沟通、协调,争取了2016年、2017年两年的上网电量按年度进厂垃圾折算,2018年开始按照季度折算,这样能够充分享受国家电价补贴。2018年7月12日提交申报材料到省物价局,2018年8月22日通过省物价局审批,共结算2016年1月-2018年3月电量5820.67万kwh。
申请补助资金申报材料
补助资金审批文件
拿到安徽省物价局复函后,公司积极与国网安徽省分公司对接,及时跟踪国家、省补贴资金到达国网公司安徽分公司情况,以及发票如何开具问题。由于公司发票额度每月仅有200万元,不能满足当月开具发票问题,公司积极协调国税增加了开票额度,2018年9月26日,发票送达国网六安供电公司,并于9月29日全额到账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1597万元。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的取得是对公司全体上下积极争取的结果,更是对公司环保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下阶段,金寨海创将带着这份认可,在海螺创业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此为动力,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用实际行动为地方社会、经济、环境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