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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危险废物,换得碧水蓝天(作者:葛瑞 单位:芜湖海创)
发布时间:2020-11-21 来源:海螺创业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及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可能会较为敏感,因此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置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也是每一位海创环保工作者,应有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物,以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 :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因此,对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危废这些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我们都设置了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为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公司对于对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绝不擅自倾倒、堆放、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特性分类进行。严禁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作为海创环保人,为了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肩扛环保重担。作为一线员工,在海创环保大家庭中贡献自己的力量,用这份力量,换社会一片碧水蓝天,换家园一份和谐安康。